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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京达国际公寓五年 业主有合同房主却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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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自:法制晚报  
  • 2007-04-29 17:03:25
  

    自己出钱购买了5年的房子竟然是别人的,被法院要求限时腾空!4月27日上午,家住京达国际公寓的邹女士到朝阳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才避免一家人在五一节前被赶出家门。

  据了解,4月24日,邹女士和小区其他35户业主突然接到法院通知,被要求在3日内搬走。

  “我有全款购房发票,也有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可没想到房主却另有其人。”邹女士说,她和其他35户居民入住已有5年,但一直没领到产权证。直到见了法院告示,才知道已有人在他们之前办理贷款买了房。

  法院告示贴出后,业主们陆续给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打投诉电话。“审批贷款需要看购房合同,你们手里也有合同,那开发商很可能‘一房两卖’。”建委工作人员说,建议业主们将情况反馈到信访办,如果开发商确被查出有违规行为,将接受行政处罚。

  业主们透露,事发后,京达国际公寓销售总监张先生曾召集业主开会,让业主们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还表示要“争取两个月时间办下产权证,业主们想继续居住或是退房都行”。

  对此,京达国际公寓销售总监张先生表示不愿接受采访。此前,张先生曾向媒体表示,所有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公司资金紧缺。

  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孙士江律师说,开发商多次出售房屋将构成合同违约。业主们可到法院起诉,走司法程序有利于问题的解决。(郭琼)

编辑:冯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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