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付费提议被取消维持原规定-豪宅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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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付费提议被取消维持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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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自: 新闻晨报  
  • 2006-10-28 14:58:17
  

  物权法草案 取消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需付费规定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关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动续期”的规定普遍表示赞成。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小区的车库和车位到底归谁所有?草案规定,“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目前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编辑:刘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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