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正在酝酿一张新面孔———租屋,房屋租赁将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新秀”。“上海应该建造只租不售的‘租屋’,3年后允许上市转让或转租,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印堃华在日前举行的房地产市场论坛上首次提出了这一独到的观点。有消息说,印堃华的这项建议已经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印堃华认为,“租屋”由市里统筹选址,在中环线两侧(主要在外侧)划出一定量的土地,定向建造一批面向市区动迁户并只租不售的“租屋”。土地出让金、住宅配套费适当减免,或由市财政从土地收益中拨款明补。市政增容费适度优惠,设计标准由市里统一核定,户型力求紧凑实用,造价在中标时锁定。动迁人按综合造价的50%~60%支付“顶费”、买断70年使用权交付被动迁人,承租人按房价余额以5‰~6‰的回报率按月支付房租(不含物业管理费),使用权可以继承,3年后允许上市转让或转租。
关于“租屋”建设和经营实行公开招标,中标企业作为产权人以收取“顶费”、租金作为回报。为维持“租屋”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市里可考虑发起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租金收入的现金流为依托,向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发行,基金年回报率掌握在3.5%~4%,定能筹集起大批资金供滚动开发。
税费政策方面,印堃华认为要降低投资门槛,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和市民做“房东”,踊跃投资购房用于出租,因为租赁市场的扩展必然导致房租水平的合理调整,而租金水平的适度下降又将刺激需求分流,引导房价的合理回归。现在机构只愿当开发商不肯做“大房东”、“二房东”,从事住房出租业务,政府部门应该在政策上作出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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