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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房住才有书读?网友认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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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自:南方都市报  
  • 2008-06-25 10:10:38
   “要想申请小学学位,学生父母必须出示《房产证》或《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近日,网友“独钓寒梅”上传《义务教育为何要交租房合同》帖子,在奥一网上引起讨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该规定是为了避免有家长为申请到学位而恶意租房。

  “独钓寒梅”表示,规定有房住的人才可以享受义务教育是不公平的,深圳有大量的出租屋,但很少有房东主动签房屋租赁合同,更不会去交出租房屋管理费用,所以租房者很难拿到正规的租房合同。

  他的观点引起很多网友共鸣。网友“孤夜独酌”表示,很多家长为了拿到一份租房合同,不得不代替房东交纳出租房屋的税费,这是不公平的。

  南园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出租方偷税漏税,甚至不愿意交纳房屋出租所得税费,不愿意为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材料。

  《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非深户人员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中,第六条第二项明确指出,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记者打开福田区教育网,点击“中小学招生”,进入“六周岁儿童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看到《福田区200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指南》第二项关于提供“儿童及父母在我区居住的住房证件”中,包括购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

  南山区教育局一名相关人士认为,由于免费教育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在一些比较好的小学附近,考虑到有家长为申请学位恶意租房,所以申请学位时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等。

编辑: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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