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雨花区车站南路的某高档小区内,其中一栋楼房的架空层上居然建了一个公共厕所和澡堂,小区业主不堪其扰地将开发商和小区物管告上法庭。记者昨日从雨花区法院了解到,此案已经调解结案。据悉,已于4月1日起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民事案件案由扩充为十大部分30类361种,比原有规定增加了61种案由,这起业主共有权纠纷是本市首起新案由民事案件。
“利用架空层做公共厕所和澡堂,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参与诉讼的龙先生表示,当我们饭后在阳台休闲或是观景时,看见一个个男男女女提着衣物,拿着卫生纸急匆匆跑向本栋架空层的公共厕所时,这种恶心和反胃立即涌上心头。
据业主介绍,公共厕所和澡堂所产生的臭气和苍蝇更是让他们忍无可忍,他们曾多次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提出过交涉,但都没有回应,只好选择了诉讼程序。
据了解,雨花区法院立案受理这起业主共有权纠纷案件后,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开发商和物管公司承诺在5月30日前拆除位于架空层的公共厕所和浴室,如果逾期不拆,业主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新闻排行
社会
豪宅
健康
演艺
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