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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土地出让拟定全装修面积比例 中心区达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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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自: 东方早报  
  • 2008-03-15 09:19:22
  

  继此前将小户型面积比例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之后,上海酝酿将全装修面积比例也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房地局)昨日表示,今年会将住宅全装修面积比例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不过,该局暂未透露全装修面积具体比例。

  上海房地局昨日发布的《关于本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指导意见》透露,到2010年,全装修住宅占新建商品住宅的比例在中心城区达到60%~70%,其他地区力争达到30%~40%。

  昨天,上海房地局还公布了本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目标,到2010年,在保障住宅适用性的前提下,上海新建住宅与2005年相比套均用地面积减少15%。从2006年以来,中小户型住宅面积比(即90/70,90平方米以下项目占整个项目不低于70%)已经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今年还要结合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中小户型住宅建设,增加单位土地的住宅套数产出率。

  据悉,上海市将具体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加强土地供应和规划管理,大力发展中小套型住宅,适当提高郊区城镇和农村住宅的容积率。二是充分利用居住区地下空间,提高地下空间的利用率。三是合理设置住宅配套设施,推进公建配套设施的集中建设。四是限制黏土制品应用的力度,争取到2010年城镇新建住宅禁止使用黏土制品。

  另外,在执行对新建住宅节能50%的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上海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悉,上海市今年将试点推进节能65%的标准,2009年全市新建住宅全面执行节能65%的标准。

 

编辑: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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